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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指定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今日在公安法院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7-08-30 18:18 来源: 阅读:1009

830日,由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诉枣阳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公安县人民法院杨厂法庭开庭审理,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枣阳市法、检干警以及人民群众40余人到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审判长王峰的主持下,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诉枣阳市民防办公室两个行为违法,并请求判令枣阳市民防办公室应正确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益诉讼一案正式开庭。整个庭审依法推进,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循序渐进、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据悉,这是公安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39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后,由于审理规范,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明显,省高院随即将此案指定该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