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现场督办湖北新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该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即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德山,综合审判庭庭长廖中平,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叶凡杰,以及破产管理人陪同调研。
毛华庆一行现场了解、查验破产财产现状,询问资产处置情况。毛华庆强调,破产案件的办理事关重大,要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有效连接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多方主体,进一步梳理难点、堵点问题清单、化解路径,各个击破,力求实效。他指出,新裕公司已进入破产财产变价环节,要依法妥善处置破产财产,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据悉,公安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湖北新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新裕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审查认定新裕公司的资产评估总值为7185.08万元,确认债务36076.68万元,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于2022年4月27日依法宣告新裕公司破产。目前,新裕公司已进入破产财产变价阶段,因客观因素致破产财产变价推进效果不显。此次督办,旨在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