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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生意伙伴“撕破脸”,法院执行“补裂痕”

发布时间:2025-05-26 09:07 来源:执行局 阅读:206

执行程序不仅仅是通过强制力确保合同条款落实,维护《民法典》倡导的“减实信用”原则,还能够通过执行和解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尽力搓和“闹得很僵但曾经密切”的贸易伙伴。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办结一起涉双企执行案件。

纷争起于一纸买卖合同,公安某建材公司与武汉某贸易公司常年保持贸易往来,公安某建材公司提供货物,武汉某贸易公司每两月结算一次。2023年10月,双方签订的会议备忘录载明“剩余未支付款项为65万元”。双方于2023年10月至11月办理结算。一方认为付款日期为2023年10月,另一方则认为是当年的11月。

当事双方虽对货款金额无异议,但对结算日期有分歧,由此对认定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存在诉争。法院经审理判决,武汉某贸易公司向公安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65万元,并以此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48%支付自2023年10月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后武汉某贸易公司上诉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维持原判。

2024年8月,该起纠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中,法院向武汉某贸易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采取了相应查控措施。经多轮调查,武汉某贸易公司仅有在案外人处的一笔工程质保金,且该质保金支付条件并未成就,除此之外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值得一提的是,该案65万元货款的利息计为8016元。

“65万元的货款都认账。为八千的利息打了两次官司,还闹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在约谈被执行人时质问,为几千块失去一个生意伙伴到底值不值?

经执行干警多次“背靠背”调解,公安某建材公司与武汉某贸易公司于2024年12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中止执行。

2025年5月,武汉某贸易公司提前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终于案结事了。目前,当事双方已在各自的商业版图中找寻新的合作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