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上午九点,公安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的两起案件中,被告人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杨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尤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一直以来,公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裁判毒品犯罪案,对涉毒犯罪分子始终保持 “严打”的高压态势,庭审中邀请群众旁听,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