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县公安局、公安县司法局联合湖南省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澧县水利局、澧县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在两省河湖交界处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公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峰、综合庭庭长廖中平参加此次专项执法行动。
河湖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公安法院将积极投身于河湖安全保护行动,加强法治保障,坚持能动司法,与行政机关一起切实践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