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很高效,也真切感受到了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3月8日,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 “为企排难促发展,执行神速创诚信”的锦旗送到公安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该公司与被告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在一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21万余元。
调解生效后,张某一直未按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春节前夕,某塑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局迅速成立专班,由与该企业结成对子的法官刘华忠直接对接。因其多次走访过该企业,并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对企业的状况和实际困难非常了解。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对方未如期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告诫没有如实汇报财产以及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的态度依旧消极,最终,承办法官从其账户划扣21万余元案款,至此,该案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顺利执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安法院开通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专项执行,采用繁简案分流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缩短涉企案件执行时效,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