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公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军、副主任阳洋带领检查组一行,对公安法院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党组成员、副院长雷玻,副院长张华翔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了杨厂法庭、南平法庭,详细了解人民法庭服务人民群众诉讼、当好地方参谋助手、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等情况,并前往杨厂镇绿化村,抽查人民法庭指导无讼村居创建的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阳洋组织公安法院就贯彻落实《决定》情况作专题报告,组织南平法庭庭长王鹏、斑竹垱法庭庭长王茂昕介绍亮点工作及堵点难点,组织南平镇政府、孟溪镇政府、南平镇新城社区负责人分别汇报府院联动、基层化解、平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现场部署、推动落实。
袁军指出,公安法院在态度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措施具体,在效果上亮点纷呈,特别是无讼村居创建、环境资源审判、要素式裁判、府院联动研判社会风险等方面的工作令人印象深刻。
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更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等问题,袁军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深化对贯彻实施《决定》的认识。地方政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人民法庭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要推动形成府院联动共治共享格局。二是要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人民法庭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地方政府与人民法庭要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治理能力,加强相关工作的人员保障、物资保障及考核评价。
毛华庆表示,公安法院各人民法庭将坚定不移地严格落实《决定》各项具体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定分止争,支持、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做好诉讼与非诉讼解纷工作的衔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建设,持续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切实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会上,检查组成员就诉源治理、司法宣传等提出具体建议。公安法院照单全收,并列入工作重点。